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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问题
劳动纠纷问题 我是做销售工作的,我合同里的职位写明是区长一职,起初公司要求工作需要,要将我的职位变更为大店长,后来去交涉,在劳动法不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勉强同意在底薪不变,职位不变的情况下重新进行分配。其实就是挂着羊头卖狗肉,变相更改了我的工作性质,区长的职务做店长的工作,但和我说明,奖金是根据店长的拿,我不同意,因为区长的奖金计算方式是和店长的不同,但她们强制执行了。我合同里有一条   第五章   劳动报酬     “乙方每月之销售奖金依照甲方之规定自当月销售业绩中按比例提取 ”      我是否能理解为她们即便更改了我的工作性质,但此条款是根据我区长职位而定的。我应该享有区长的奖金计算方式,我已经工作9年半了,合同要到2012年10月才到期。她们一直在逼迫我,用意很清楚。求助!
2010-04-25 22:40 wuchun……(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代雨庭律师  电话:13816352499  2010年04月26日 12时05分
你完全可以按合同规定主张权利。
2 110网律师  2010-04-25 22:56
你可以提出要求。
3 李军律师  2010-04-25 23:18
已在一对一咨询中作了详细解答。
4 110网律师  2010-04-26 11:58
可以主张你的权利
5 110网律师  2010-04-27 00:11
1、你完全可以要求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2、为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请预约律师当面详谈(带好与此有关的所有材料);

联系电话:15821345780刘律师
6 姚艳艳律师  2010-04-27 16:58
你好,要看具体证据的,可以电话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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