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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休产假的15天中,有2天单位停产要求补班,这样合法吗?
丈夫休产假的15天中,有2天单位停产要求补班,这样合法吗? 请问我的产假是10月21日至11月4日合计15天,但单位在10月29、30(周一/周二)两天放假,并要求串休到11月的周末,按补班计算,我放假回来后也要求我这样做,这样合理吗?
2012-11-07 00:43 alexlo……(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2-11-07 07:35
可以协商解决
2 李同红律师  2012-11-07 08:33
可以协商解决
3 孙新律师  2012-11-07 08:45
和单位协商。
4 孙新律师  2012-11-07 09:01
建议协商解决!
5 徐卫东律师  2012-11-07 09:05
要看单位的具体规定
6 孙新律师  2012-11-07 09:10
——建议协商解决较妥,如果你还想在此公司工作。
7 孙新律师  2012-11-07 09:15
您好!不合法,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8 李建成律师  2012-11-07 09:21
可以协商解决
9 赵亮律师  2012-11-07 09:28
不合法,你可以拒绝并申请劳动仲裁,但这样一来你这份工作就没有了,所以是不是有必要以这种方式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你自己考虑。
10 常路律师  2012-11-07 09:52
您好,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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