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与违约赔偿的问题 急急急急急急 本人于2008年1月8日签到企业,直接签了5年的劳动合同,因为工资太低在2008年5月提出辞职,以传真的形式提出辞职申请,并直接离职没有回原单位办理相应的手续,原单位也没有给我任何的答复,这种情况根据新劳动法需要交违约金吗?如果有新单位接受还能进行调转吗??急急急急急急!!!!
2008-11-29 10:57 dxpaix……(黑龙江-鹤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年11月29日 11时07分
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如果没有违约的约定又没有实际损失发生的话,不会追究违约责任。只是相关社保手续须有由单位出具新单位才能接收办理,建议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