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签合同未缴保险无故解聘 本人2009年10月26日至2010年4月8日在一个私企从事策划,今日无故被公司解聘,公司只补发4月份的8天工资。
PS:上班至今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任何保险,按照最新劳动法公司应当给予我怎样补偿。
如果按照最新劳动法补偿我6个月的双倍工资外,用不用补偿我的保险和12月1日至4月8日我应有的提成和另外的工资补偿。
PS:上班至今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任何保险,按照最新劳动法公司应当给予我怎样补偿。
如果按照最新劳动法补偿我6个月的双倍工资外,用不用补偿我的保险和12月1日至4月8日我应有的提成和另外的工资补偿。
2010-04-08 20:26 sky101……(湖北-武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辉律师 2010-04-08 20:37
严格来说,你应该只有五个月的又倍工资,因为私企有一个月签订合同的宽限期。关于的保险应该是要补给你的的,因为保险是法律强制性的,必须要为你买的。
提成和工资补偿都属于工资组成,是你应该得到的。
提成和工资补偿都属于工资组成,是你应该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