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假养病可能会被辞退的问题 弟弟做了心脏手术,先天性的心脏问题。
以前没什么影响就没打算做手术,由于最近经常疼痛才会去做手术。
手术后需要修养3个月才能上班,医院有开证明的。
但是厂方好像有辞退弟弟的意思。
请问关于这样的问题有什么法律法规?
如果真被辞退的话,厂方会承担赔偿吗?
如果不被辞退的话,养病期间有工资吗?
以前没什么影响就没打算做手术,由于最近经常疼痛才会去做手术。
手术后需要修养3个月才能上班,医院有开证明的。
但是厂方好像有辞退弟弟的意思。
请问关于这样的问题有什么法律法规?
如果真被辞退的话,厂方会承担赔偿吗?
如果不被辞退的话,养病期间有工资吗?
2012-06-11 23:07 小美弟弟(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6月11日 23时22分
一、医疗期间厂方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根据你弟弟的情况,最好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二、医疗期间的待遇: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医疗期满后如果病假期限超过了医疗期,那么超过部分单位有权不再对之支付工资,并可以解除与之的劳动关系。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果为一至四级劳动伤残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解除劳动关系,享受退休待遇。
三、法律规定医疗期(病假)的天数: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我的补充: 2012-06-11 23:24
二、医疗期间的待遇: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医疗期满后如果病假期限超过了医疗期,那么超过部分单位有权不再对之支付工资,并可以解除与之的劳动关系。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果为一至四级劳动伤残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解除劳动关系,享受退休待遇。
三、法律规定医疗期(病假)的天数: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我的补充: 2012-06-11 23:24
希望对你有用。
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以由政府为你指定律师帮你打官司,你不需要支付律师费。
如有不明之处,可来电免费咨询。
2 马云秀律师 电话:15899875616 2012-06-12 06:05
可以辞退,但要承担赔偿和补偿责任等
3 张勇律师 2012-06-12 07:12
1,若在医疗期内,可以有病假工资,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2,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2,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4 吴君瑜律师 2012-06-12 10:04
如果在病假期限被辞退的,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补偿金或赔偿金,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 秦步基律师 2012-06-12 10:24
你弟弟有权利享受患病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满可以继续工作的,公司不能辞退。病休期间发病假工资,一般是本人工资的60%,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若有需要,可以联系律师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