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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人单位单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关于用人单位单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您好。我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已是第二年。合同日期为九月份。现在,我又三个问题想要请教。
一,公司无故要求单方面解除和我的劳动合同,应该给我怎么样的赔偿?
二,关于劳动合同,是不是一式三份,作为劳动者的我手里应该留有一份。但是该公司从来没有给过我们任何一个人合同,签完都收回。针对此种现象,我应该怎么办?
三,我作为班车司机,和其他同事相比,上班时间早,下班时间晚,白天还有兼顾其他部门的出车工作,工作时间远不止八个小时。公司却从未提有补贴或加班费等,我又该怎么处理?
2012-06-05 22:14 Cissy1……(辽宁-大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毛健民律师  2012-06-05 22:36
第一个问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第二个问题:劳动合同是必须给劳动者本人一份的。建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第三个问题:如果单位对你采取的是标准工时制,你可以要加班费的,如果不给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提起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2-06-06 14:07
如果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则应当支付赔偿金。
3   2012-06-06 15:50
可以要求赔偿金,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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