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民事法律咨询
关于劳动法的法律咨询
关于劳动法的法律咨询 本人在递交辞职报告后,由本单位领导审批,在审批期间,是否能够继续使用正常的年休等休假?
2010-03-01 15:48 金超(上海-松江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3-01 15:50
可以依法享有年休等假期。
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QQ:793479896
MSN:littlebear2004@163.com
TEL:15821783104
2 110网律师  2010-03-01 15:55
个人认为是可以的 
3 110网律师  2010-03-01 16:00
只要你还和单位保持正常的劳动关系,那你就享有在职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应休未休的年休假你当然有权利休假,不休的话离职时单位应该折成现金补偿给你。
4 110网律师  2010-03-01 16:03
可以的
5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0-03-01 16:12
只要还没有达成合意,还是可以的
6 110网律师  2010-03-01 18:49
可以额
7 110网律师  2010-03-01 20:27
可以的。
8 曹国建律师  2010-03-02 10:45
1、当然可以,你当然有权在你辞职前休完应该休的假。
9 李军律师  2010-03-02 13:06
可以。未休的话,应折算为两倍工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