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员工必须提供就离职证明吗? 我从2011年8月底在一家与淘宝合作的电子商务私企工作,口头承诺试工期3个月,通过以后给签合同,上保险。至2012年4月被辞退,企业并未兑现承诺。我去申请仲裁,被告知必须提供就、离职证明;公司用的是指纹考勤机,没签合同,没发工服、工作证,我的工作是客服,我有公司给我传到个人电脑里的排班表,服务项目报价单,以及与淘宝合作申请,内部客服用语,还有购买过公司托管的网店商品的客户资料,{只有内部有密码的员工才能看见}还有一同被辞退的员工做人证,但仲裁不受理,说这些东西没有公章,不能证明我与公司的劳务关系。我这种情况必须有加盖公司公章的离职证明,公司肯定不给开,请问仲裁法是有这样的规定吗,我该怎样才能维权呢?
2012-04-17 23:32 宋鑫鑫(天津-和平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4月18日 22时24分
证据足够仲裁立案。
一定是觉得你可以糊弄。
一定是觉得你可以糊弄。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4-17 23:43
可以直接起诉。
3 刘秀章律师 2012-04-18 07:32
可以到法院起诉,
建议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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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齐志龙律师 2012-04-18 07:42
如有需要可以电联
5 李玉更律师 2012-04-18 08:37
上述证据足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协助立案。
6 孙新律师 2012-04-18 08:56
向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7 孙新律师 2012-04-18 17:05
只需提供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初始证据即可,不予受理要求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之后到法院起诉
8 孙新律师 2012-04-19 12:00
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