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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辞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
试用期内辞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 公司是09年注册的,迄今为止一直没有社会保险,而我又在试用期内辞职了,我辞职后,老板要求员工去给公司开办社保,那么公司有义务为我补缴在职期间的那段社保么?
2012-04-06 10:52 jiujiu……(北京-朝阳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4月06日 10时57分
单位有义务补缴社保费用的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4-06 19:13
可以要求补交保险。
3 孙新律师  2012-04-06 10:58
您好!单位有义务,您可以要求单位补交。
4 孙新律师  2012-04-06 11:49
单位有义务补缴社保费用
5 赵亮律师  2012-04-06 12:03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下比例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6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4-07 09:19
应当要求补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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