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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作时间算工作超时吗?如超时可要求怎样的补偿。
我的工作时间算工作超时吗?如超时可要求怎样的补偿。 我工作的单位为24小时昼夜工作,早班7点上到下午17点,然后回家休息,次日下午17点上班到第二早上7点然后回家休息,之后次日早上继续上早班。另外每天下班后还要1到2个小时结账,每逢周二还要开会时间为3至4个小时不等。我想知道我可以要求补偿吗,如可以该向什么部门申请。谢谢!
2012-03-31 22:42 芦松(北京-东城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3-31 23:38
收集证据,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2 孙新律师  2012-03-31 22:56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超过的,属于加班
3 孙新律师  2012-04-01 06:52
建议协商解决。
4 赵亮律师  2012-04-01 09:23
上班时间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是加班,你可以要求加班费。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5 孙新律师  2012-04-01 13:22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 孙新律师  2012-04-01 13:34
法律规定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是加班,你可以要求加班费。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7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4-01 14:01
积极协商解决
8 110网律师  2012-04-01 17:29
收集证据,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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