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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可否要求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可否要求赔偿 我于2005年4月30号进入中国人寿下的一家支公司任业务员,2005年10月成为公司组训,即每天要早8点上班,中午休息,下午到5:30下班至今。一直以来公司没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与公司签订代理合同(我只签过这一次,代理合同是一年期的)。公司一直把我当作代理性质的组训,所以在后来公司每年都要与代理人签订代理合同,而公司一直视作与我签订了代理合同。虽然这个代理合同我没有亲笔签名。实际上也没有签过。现在我要辞职,可否认定我与公司有事实劳动关系,要求公司给予赔偿!
2012-03-28 20:54 朱朱朱朱朱(湖南-怀化)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3-28 20:57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11个月的双倍赔偿。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2-03-28 21:32
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3 陈晓云律师  2012-03-28 21:58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4 110网律师  2012-03-28 22:15
建议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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