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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未续签,我能不能直接辞职走人?
合同到期后未续签,我能不能直接辞职走人? 我在无锡,2010年9月与一家民企签订劳动合同,起止日至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去年8月31日到期后未续签,我也仍留在该公司工作,现在我想离开,是否需要提前跟公司说然后交接,还是能直接走人?我是否还有其他责任?
2012-03-14 14:32 heshi9……(江苏-无锡)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3-14 15:09
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给予赔偿。
2 赵亮律师  2012-03-14 14:34
合同到期后不续签,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按照不签订劳动合同处理。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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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10网律师  2012-03-14 14:35
应当交接。
4 110网律师  2012-03-14 14:39
你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肯定要交接的。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14 15:22
只要做好交接工作应该问题不大!
6 陈晓云律师  2012-03-17 15:44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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