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无故解聘职务,由干部变工人,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吗 本人曾经是列车长,走短途车,因为短途和长途合并,而长途车队本身已有车长,因此我们这十多个被合并的短途车长被调任为列车员,当时领导说这样的调任是暂时的,等到有位置再恢复,但是除了我之外的其他人都恢复了原来的职称,只有我是按工人职称办的退休,我认为这样做对我有失公平。
我是08年办的退休,在退休之前曾经多次找领导讨论过关于恢复我的职称问题,但领导始终以“回来研究”搪塞我,直至我退休,也未给我明确答复,我想问一下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谢谢
我是08年办的退休,在退休之前曾经多次找领导讨论过关于恢复我的职称问题,但领导始终以“回来研究”搪塞我,直至我退休,也未给我明确答复,我想问一下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谢谢
2012-03-11 21:47 teresa……(天津-南开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齐志龙律师 电话:15522318437 2012年03月12日 07时11分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3-11 22:05
属于变更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3 王德民律师 2012-03-11 23:15
您现在已经退休,再更改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适用本法。您的问题属于变更合同的主要条款情况。
4 刘秀章律师 2012-03-11 23:18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5 孙新律师 2012-03-12 11:25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 孙新律师 2012-03-14 15:46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