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是否有权收取违约金 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有关没有和物业签订合同,物业是否有权收取为违约金的问题,我在外地工作,2010年4月在西安买了一套房子,装修的时候向物业交了装修保证金,因为在外地所以回去一趟不是很方便,2011年5月,我回去交物业费,但是因为没有拿保证金的收据,物业说拿了保证金收据在交物业费,我说回来一趟不容易,他告诉我没事,我说那好吧,反正保证金在您手上,完了不行就扣里边的钱,2012年3月,我去交物业费,可是他向我收取从2010年5月至今的0.3%违约金。说合同里都写了,可是回家翻了所有手续并没有见到与物业签的合同,请问物业收取违约金合理吗?
2012-03-07 10:14 3吴美丽(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3-07 10:17
不合理。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3-07 10:19
若合同没有约定,应不合法。
3 康治斌律师 2012-03-07 10:20
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物业无权收取为违约金。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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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3-07 18:51
物业没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不合法,你可以和其协商解决。
由于我们不了解具体案情,请您通过电话详细陈述,以便我们了解具体情况给您做出专业解答,谢谢。
由于我们不了解具体案情,请您通过电话详细陈述,以便我们了解具体情况给您做出专业解答,谢谢。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3-08 16:56
物业没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