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劳动合同和服务协议,可以在不交违约金的情况下终止合同吗? 我在一家私企上班,在上班的第三个月,公司以培训为由,让本人去外地工作一个月,并且在到了外地后让签了一份两年的服务协议,后又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公司合同规定每月25日支付劳动报酬,但实际却是每月都拖延10天左右才能发下工资,且劳动合同总共2份,都由公司保管,我想提前终止劳动合同,但是不想支付违约金(培训费),这样可以吗??谢谢。。
2010-05-14 22:07 hongqi……(山东-泰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5-14 22:13
根据你的叙述,你们公司对的培训并不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培训,因为他们没有给你进行专门的出资培训,并且公司本身存在违法行为,你可以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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