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期间,向公司请假,公司未批,按旷工解除合同,公司这么做合理吗? 哺乳期期间,向公司请假,公司未批,按旷工解除合同,公司这么做合理吗?
2012-02-22 16:10 yangyw……(天津)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2-22 16:27
不合理。
2 孙新律师 2012-02-22 16:25
公司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邹连香律师 2012-02-22 16:47
你好,公司的做法是违法,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
4 孙新律师 2012-02-22 18:20
您好!不合理
5 陈晓云律师 2012-02-22 20:10
不合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6 孙新律师 2012-02-22 20:54
按劳动法规定,妇女在怀孕及生子期间享受90天产假。如果你的产假已经休完,那么公司没有义务一直批准你的所谓哺乳假。就哺乳问题,《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规定,单位应准许哺乳期女职工每日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另外,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均规定哺乳期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里的不准解除是不包括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情况的。换句话说,如果你的产假已经休完,以哺乳为借口,长期拒绝正常上班,单位有权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切勿片面理解法律,丢掉工作
7 齐志龙律师 2012-02-23 08:0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8 孙新律师 2012-02-23 12:10
不上班过错重大的,可以被解除合同。
9 孙新律师 2012-02-23 15:29
公司的做法违法。
10 孙新律师 2012-02-23 18:15
不合理,公司不能解除合同。
11 刘秀章律师 2012-02-23 22:15
违法辞退,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或者继续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