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变动,原股东管控期间发生的工伤赔偿要向原股东个人追偿吗? 2014年工伤,公司将身份证拿走说办理保险等手续,但是公司并没有去做工伤认定,我们也不懂法律,没有发现这一问题,听信公司说二次手术(一年半以后)之后进行一次性解决,由于错过了一年的工伤认定时间,所以现在只能跟公司索要赔偿,不能以工伤索赔进行起诉了。但是,2015年公司原有股东除一人外均撤资,股东之间签订协议“未尽事宜由原股东负责”,他们在办理这些公司变更等手续时未提及本人工伤二次手术未做及相关赔偿问题,也未告知本人公司股东变动、易主。现在找公司谈赔偿,公司负责人说按照他们的协议,我这件事要找以前的股东个人进行追偿,说跟他无关。我认为我是在公司工作,向公司索要赔偿天经地义,他们股东之间的协议是他们的事儿,我凭什么要想原来股东个人追偿。我到底应该向谁追偿,谢谢!
2016-08-04 14:19 汪丽杰(辽宁-铁岭)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隋新律师 2016-08-04 15:22
你好,只能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 110网律师 2016-08-04 18:27
你的事情完全被你自己办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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