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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双倍工资赔偿能行吗?过了时效吗?
要求双倍工资赔偿能行吗?过了时效吗? 1-我单位2010年11月1日被承包经营(但承包合同是2010 
  年8月签署的),工作至今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但社保等
  一直缴纳,我现在仍然在职,我想辞职,可以要求2倍工资
  的赔偿吗?
2-若可以的话,是向原单位申请还是向承包经营者?具体补偿时期?
3-若是不同意支付,我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是否已过仲裁时效?
4-我知道现在可以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单位一直没签,我想辞职,可以要求单位进行什么样的补偿?
5-我单位的承包经营者 实在是太差,不但连续2个月工资不按时发,还以经营淡季为名,将一部分员工放假回家,只发50%的工资,已拖欠3个月的社保险未缴纳到社保部门,但每月扣除我们个人缴纳部分,其实单位一直在经营,未停业.部分员工天天上班.请问单位这样发放工资合法吗?我该怎样维权?
6-我知道现在的承包经营者绝不会愿意支付任何补偿,我想申请劳动仲裁,不知可以主张哪些?请务必能一一仔细解答,本人非常感谢!
2012-01-24 01:04 求知一助()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1月24日 01时49分
1、可以。2、谁发钱、单位公章是谁就告谁。3、没有过时效。4、一定月份的双倍工资。5、不合法,可以投诉或起诉。6、补齐工资、社保、双倍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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