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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未交社保,从2008年3月16日至今,能要求赔偿双倍工资与补交社保吗?
未签合同,未交社保,从2008年3月16日至今,能要求赔偿双倍工资与补交社保吗? 从2008年3月16日在广州新塘欣华电器贸易有限公司工作,一直没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交社保,我工作到2011年12月3日为止。我的工作地是深圳,有出差计划,有我的签名也有老板的签名,能申请2008年到现在的双倍工资赔偿与社保补交吗?
2011-12-08 15:52 lufuju……(广东-深圳)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1年12月08日 18时09分
公司应在你入职起一个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若没有跟你签订合同,应从你入职起第二个月支付你双倍工资。
公司没有买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没有支付加班费,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
2 马云秀律师  电话:15899875616  2011-12-08 17:17
可以.最好委托律师帮助妥善处理,可电话交流帮助
3 110网律师  2011-12-08 15:53
你的要求合法合理,会得到仲裁法院支持。
4 110网律师  2011-12-08 16:25
要求合法合理,会得到支持
5 秦步基律师  2011-12-08 17:18
作为深圳律师,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你双倍工资的主张已经过了一年的时限,现在去主张,不可能得到支持。社保补交是可能的。而且你这种情况已经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 110网律师  2011-12-08 18:35
双倍工资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可以要求补办社保。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律师。
7 110网律师  2011-12-08 19:21
首先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只可以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其次公司从未给你购买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交社保。
8 110网律师  2011-12-08 19:34
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9 陈晓云律师  2011-12-08 20:33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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