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经济补偿金问题 我在单位工作已经四年半了,工作期间能力是收到一致认可的,现在学校想把我调到另外一个地处偏远的分校区,工作时间,工作任务负担大大增加,但相应的补贴却一点没有,我不同意学校的安排,校方现在要与我解除合同,并没有提前通知我,而我还有8个月合同才到期,请问他们这算不算是变相辞退我?我应依据那些法律法规来争取自己的经济补偿金?我每个月基本工资是1640,加上奖金补贴什么的,平均能在2600左右,我的经济补偿金应该如何计算?谢谢!!
2012-01-11 16:12 JUP4660(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1-11 16:49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一年二个月的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2-01-11 20:38
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单位单方解除行为违法,并要求支付赔偿金.
3 张向锋律师 2012-01-11 20:41
单位违法解除,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9个月工资。按2600计算。
4 110网律师 2012-01-12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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