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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一年半后才签订合同,且保险一年半后才上
上班一年半后才签订合同,且保险一年半后才上 我是2009年07月01日进入某公司,进入公司时没有签订合同,直到2010年12月底才签订合同,合同上却这样写:“合同期限自2009年7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即自2009年7月1日起至2009年10月30日止。”。另外,保险是从2011年才开始交的。合同到期后,我已提出辞职,问:(1)2009年07月至2010年12月期间,可否要求支付双倍工资?(2)这期间的保险公司是否要补交?
2011-12-23 15:00 libo91……(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1年12月23日 15时13分
对于您的咨询答复如下:
    1、支付双倍工资需要足够的证据支撑,由于你和公司已经补签了劳动合同,那么在举证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2、这期间的保险单位是需要为你补交的。
2 孙新律师  2011-12-23 15:01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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