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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开出辞退通知,今日到结算时间又要求上班,但是前提条件让我做伪证
怀孕期开出辞退通知,今日到结算时间又要求上班,但是前提条件让我做伪证 11月21日给我的辞退通知书,上面写17号结算我们的工资还有赔偿,但是今天去了,又要求我们做伪证(公司有个离职的同事跟公司因为加班的事情打官司),今天谈判的时候已经录音。公司给我们结算的标准不是法定的,让我们回去有2个条件一个是给公司做假证,一个是要求我们只拿这些钱不能再要求其他的赔偿和补缴保险。我们说不能同意他让我回去工作的条件。我问他怎么处理现在,公司说那就走法律程序,但是问他什么时候开解除劳动合同,他们没有明确回答,就是说走法律程序。请问,公司的这个让我返工的条件我有权拒接吗?还有如果我不同意返工的话是不是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了就是孕期解聘2倍赔偿?
2011-12-17 14:30 ella-l……(辽宁-大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12月17日 14时51分
公司没道理,社会保险应该补缴。做假证还是不要了吧 我的补充: 2011-12-17 14:53

仲裁是你提出的,但不要写辞职书,更不要以个人原因写辞职申请。一旦你以个人原因写了,你就得不到补偿了。公司给你开解除通知书之类时,查收时可以写收到 但没同意。

2 孙新律师  2011-12-17 14:30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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