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在法律上有默认的有效期? 请问一般的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在法律上有默认的有效期?也就是说如果卖方单方拒不履行合同,拖过某个期限后,合同是不是就自动作废了?卖方就可以一房二卖了?
卖方单方出拒书面违约声名后,是否有权一房二卖?
卖方单方出拒书面违约声名后,是否有权一房二卖?
2009-12-05 22:17 周明宜(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12月07日 13时24分
法律没有规定,一般由双方约定。
2 孙新律师 2009-12-06 08:22
可以诉讼解决
3 赵江涛律师 2009-12-06 09:15
不是就自动作废了
有权一房二卖,可以看我的文章
有权一房二卖,可以看我的文章
4 peng律师 2009-12-06 10:24
需具体分析
5 孙新律师 2009-12-06 20:40
可以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