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六年合同到期,对于改制前属无固定期职工有何补偿 我是北京一国企改制企业员工,现国企仍持改制企业15%的股份。改制前我已是无固定期合同。改制后与改制企业签订了六年劳动合同,合同将于11年底到期。如果不想再与此企业续签合同,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是否有其他应得的利益。
2011-12-03 16:36 NHN5245(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12-03 16:47
既已签固定期限,自己不续的,一般无补偿
2 孙新律师 2011-12-03 17:06
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3 孙新律师 2011-12-03 17:14
对改制签订工作年限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我的补充: 2011-12-03 17:15
对改制前的工作年限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4 赵江涛律师 2011-12-03 17:16
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5 李同红律师 2011-12-03 17:57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6 孙新律师 2011-12-03 18:07
既已签固定期限,自己不续的,一般无补偿
7 常路律师 2011-12-03 18:13
您好
1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2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2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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