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改变工作地点,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没到期,又不愿意去,公司不给辞工,该怎么办?
2011-11-27 15:57 TML141……(广东-中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27 16:06
应该没有补偿。
2 朱志强律师 2011-11-27 22:58
如已过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即可。 我的补充: 2011-11-27 22:58
如劳动合同或公司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无相关规定,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
3 110网律师 2011-11-28 08:52
如公司没有明确的规定,应支付补偿金。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
4 杨艳国律师 2011-11-28 15:54
属于改变劳动条件是应该给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