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没有办理交接就擅自离职有义务回去查帐吗?
没有办理交接就擅自离职有义务回去查帐吗? 你好,我之前在一家工厂里面任职会计,这家工厂里由四个股东组成,由其中一个股东来处理厂内事务,后来,因经经其他股东同意,换另外一个股东去经营。当时,由于在这工厂工作了几年,想换个环境,就提出职工,后来他们也找了另外一个会计来,股东没有叫我交接,后来我将在职的文件全部拷到U盘里,交给之前经营的股东,当时没有写交接书,和离职书,现在,由于股东意见不合,要用法律来解决,需要查帐,叫我回去协助,请问:我已离职了一年多,当时股东没有叫我交接,现在我有义务回去协助他们查帐吗,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谢谢!
2009-11-14 15:47 ling96……(广东-东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翠英律师  电话:13433031325  2009年11月16日 17时57分
你把文件都交给了之前经营的股东,如果这件事能够证明,你可以说明情况不予协助,否则你有协助的义务。
2 110网律师  2009-11-14 16:25
应当协助.
3 110网律师  2009-11-15 14:52
可由自己决定回去协助否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