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强迫工作九个小时无任何补偿,算侵权吗? 你好,我是从事酒店服务行业的,因为酒店生意好,所以每天白班在岗工作的时间都超过九个小时,每周工作大约47个小时,每月平均每人需上两个星期白班。而且是强迫加班,没有任何补偿(如加班费或补休)。而上级称在两个小时以内的加班都不属于加班,是没有补偿的。那这种情况我们的权益是受到侵害了吗?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谢谢
2011-11-12 22:29 nicong……(江苏-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12 22:4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2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11-13 11:59
侵权,可以劳动监察投诉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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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10网律师 2011-11-13 13:3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的。
4 110网律师 2011-11-14 15:44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