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周岁,每天工作最多16小时,每一分加班费,开工资还不给我钱 我在酒店上班,未满18周岁,满16周岁,每天早6点上班晚上10点下班,开始说好早9晚9的,没一分钱加班费,之后我说要不干了,写辞职申请,但是他说不给我发钱,即使到发工资日子到了,他也会从1500工资扣除我半个月工资加200抵押金,合法吗?触犯了那条法律?我该怎么办?
2011-09-09 14:30 shinad……(黑龙江-齐齐哈尔)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09 14:32
建议请求劳动局调查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1-09-09 17:43
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