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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的工作未签订任何劳务合同,如何索取补偿?
兼职的工作未签订任何劳务合同,如何索取补偿? 我与之前的公司(A公司)劳动关系未结束,但是不用上班,每月领取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由A单位进行缴纳。

于2010年底来到B公司就职,未签订任何劳动及劳务合同。并在人力资源部的要求下,写下“由于劳动合同与A公司未结束,自愿不需B公司上缴社保费用”的证明,并签字。

现在与B单位因为工作上的一些事情有一些争议。能否适用于新劳动法,申请仲裁领取相应的补偿?
2011-09-04 18:42 zhao.x……(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9-04 18:47
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可追究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但目前我们国家社会保险具有唯一性。在一个单位缴纳就不能重复缴纳了,所以你不能向B单位主张保险补偿。
2 李同红律师  2011-09-04 18:48
不能。
3 孙新律师  2011-09-04 19:09
可以。
4 赵亮律师  2011-09-05 10:52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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