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过虚假信息,是否还可以获得双倍工资补偿 本公司一员工于2010.11月底进入本单位,于2011.9月初离职。在就职的九个月时间内,公司未与本人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本人在就职期间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现该员工向劳动仲裁部分投诉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及以现金形式补偿社保,经公司现在调查,该员工曾像企业提供过虚假婚姻状况及部分虚假工作经历。想请问一下,员工向企业提供虚假信息,企业是否可以无需进行双倍工资及社保补偿?
2011-11-10 20:29 正昊(江苏-苏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11月10日 21时54分
这个是两回事,如果提供虚假信息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可以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的。
2 陈磊律师 电话:13771954614 2011-11-13 09:39
仍应获赔。
3 孙新律师 2011-11-10 20:55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详细介绍情况。
4 110网律师 2011-11-10 22:53
这是不同的事。
5 吕峰律师 2011-11-11 09:45
这些信息对工作无实质影响,也没给公司产生损失,公司得进行双倍工资赔偿及社保补偿?
6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11-12 12:24
虚假情况你可以辞退,与双倍工资是两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