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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订无效劳动合同,每月扣发部分工资,且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申请那些补偿?
公司签订无效劳动合同,每月扣发部分工资,且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申请那些补偿? 我在一家民营企业工作,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但是合同工资条款与实际工资不符,合同约定月工资2000元(单位所有人均是如此签订),合同工资远远低于实际工资,且劳动合同并没有发给我而是单位全部保管起来,整个公司全是这样,而且在事先不申明的情况下,每月扣发30%的绩效工资.现在工作7个半月,公司以项目不能继续实施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目前只同意补偿一个月工资,以及一个月当地三倍的平均工资和一个月的全部绩效工资、3个月绩效工资的60%。我觉得不妥,公司签订的为带有胁迫性的无效劳动合同,且不发劳动合同给公司所有劳动者。请问我目前可以申请哪些补偿?
2011-11-07 20:44 190251……(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11-15 12:46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2 贾金勇律师  2011-11-07 20:08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1-07 20:10
你好,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此事
4 孙新律师  2011-11-07 20:44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5 康治斌律师  2011-11-08 11:0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们,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3,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5,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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