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 我是05年进公司的时候,公司是外商独资的在上海的办事处,当时签的书面合同,合同期是一年。
06年6月时,公司做了考核并且相应的增加了工资,但是没有签新的书面合同。
07年6月时,情况同06年6月。
但是在07年11月份,公司结构发生变化,要自负盈亏。公司和我们重新签了新的书面合同,合同日期是07年11月20日--08年11月20日。当时是说之前的假期和工龄什么的都可以继续算的。
昨天(08年10月20日),公司EMAIL通知我做到08年11月20日。
去问了HR,她说按照新的劳动法,经济补偿只能从2008年01月01日开始算,也就是说只有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也就是说,之前那几年的工龄就统统作废了。
在公司期间,加工资和做满一年的双薪,也就是所谓的奖金,都是按照6月份进公司来算的。07年和08年的6月底发工资的时候,都多拿了一个月的工资。
我的问题:
1、这样做合规矩吗?工龄是公司说作废,就作废的吗?
2、我这种情况,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龄可以拿到相应经济补偿吗?还是按HR说的,提早一个月通知了,之前的工龄就不算了。
谢谢!
06年6月时,公司做了考核并且相应的增加了工资,但是没有签新的书面合同。
07年6月时,情况同06年6月。
但是在07年11月份,公司结构发生变化,要自负盈亏。公司和我们重新签了新的书面合同,合同日期是07年11月20日--08年11月20日。当时是说之前的假期和工龄什么的都可以继续算的。
昨天(08年10月20日),公司EMAIL通知我做到08年11月20日。
去问了HR,她说按照新的劳动法,经济补偿只能从2008年01月01日开始算,也就是说只有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也就是说,之前那几年的工龄就统统作废了。
在公司期间,加工资和做满一年的双薪,也就是所谓的奖金,都是按照6月份进公司来算的。07年和08年的6月底发工资的时候,都多拿了一个月的工资。
我的问题:
1、这样做合规矩吗?工龄是公司说作废,就作废的吗?
2、我这种情况,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龄可以拿到相应经济补偿吗?还是按HR说的,提早一个月通知了,之前的工龄就不算了。
谢谢!
2008-10-21 11:22 julytz(上海-黄浦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10-21 11:39
工龄不是公司说作废,就作废的
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龄可以拿到相应经济补偿
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龄可以拿到相应经济补偿
2 110网律师 2008-10-21 11:49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根据新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与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不同。
3 张树青律师 2008-10-21 11:54
可以拿到之前的经济补偿金。
4 110网律师 2008-10-21 13:14
1、工龄不是公司说的算。2、由于你的合同08年11月20日终止,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这种情况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于劳动合同法是08年1月1日施行,因此你的经济补偿金为一个月工资。3、此前的法律都没有规定合同自然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5 陈新明律师 2008-10-26 12:33
案情不详,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