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满一周后,公司解聘员工如何索要赔偿? 我于7月26日入职,与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10月25日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我向公司递交了转正申请。可是,在试用期满一周后,也就是11月1日,在没有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公司以我试用期无法达到工作岗位需求为由,解聘了我。并在我的再三要求下,开具了解聘通知书,但是,已解聘通知书为公司备档文件为由,没有发到我本人手中。只是另外开具了一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请问各位专家律师,这种情况,我如果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向公司索要赔偿金,可行吗?会得到多少赔偿。(试用期工资2000元。)
2011-11-03 17:50 心苑(河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吴振举律师 2011-11-04 08:58
根据你的情况,可以!
因为使用过后再辞退,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依照劳动和合同法规定,你可以得到一个月的赔偿金!
另外单位给你办保险否?若没有,你可以要其支付所有的保险金!! 我的补充: 2011-11-04 09:01
因为使用过后再辞退,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依照劳动和合同法规定,你可以得到一个月的赔偿金!
另外单位给你办保险否?若没有,你可以要其支付所有的保险金!! 我的补充: 2011-11-04 09:01
另外:
因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还应部分1个月的工资。再者辞退是否有理由?若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胜任的理由,单位应还应继续恢复劳动关系!!
所以你应全面主张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