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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买社保,现在由于公司合并,公司要求自动离职,我可以补偿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买社保,现在由于公司合并,公司要求自动离职,我可以补偿吗? 工作六年,现43岁,没有签劳动合同,有买社保,应聘公司的营业员,现在由于公司合并,人手不需要这么多,公司要求我自动离职,我不愿意签字,公司就说叫我回公司听安排,但回总公司就害怕公司要求我们扫地、车间工作,所以想请问能不能要求公司补偿吗?
2011-10-30 22:32 SA娇滢(广东-韶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治龙律师  2011-10-31 09:51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请求支付双倍工资。
2、根据法律规定,你已经视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雇你,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
2   2011-11-02 18:10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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