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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离职前拷贝公司信息,公司能否以此为由拒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离职前拷贝公司信息,公司能否以此为由拒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方不续约,员工离职前拷贝公司信息至家中电脑,后被公司相关人员从员工家中电脑删除拷贝,信息没有外传,也没有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员工书面写下承认拷贝行为。公司能否以此为由拒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想追回经济补偿金,仲裁是否能得到支持?
2016-03-31 14:24 passwo……(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6-03-31 14:26
具体看解雇理由
2 宋昕律师  电话:13312939595  2016-03-31 14:28
你们往往都是自己弄的案件无法办理的时候才想起来律师,现在还这么多如果,你再这样如果下去恐怕黄花菜都凉了。
3 110网律师  2016-03-31 14:12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偿
4 110网律师  2016-03-31 14:27
你好,根据本律师经验以及法律规定;
你的拷贝行为对公司不造成实质性损害,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5 江珍来律师  2016-03-31 14:38
一般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6 110网律师  2016-03-31 14:41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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