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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实行综合工时制度,早班倒班工时6.5或7小时,实际工时剪掉1小时吃饭
我们单位实行综合工时制度,早班倒班工时6.5或7小时,实际工时剪掉1小时吃饭 我们单位实行综合工时制度,早班倒班工时6.5或7小时,实际工时剪掉1小时吃饭,可领导规定吃饭时间只有四十分钟,上班提前到岗,下班加班开会,每天下班基本都晚半小时,有时培训会晚两个多小时,也不算加班,因为是综合工时,所以只要工时差不多领导克扣我们休假,一月只休三天更甚两天,上班提前下班走不了休息单休不能保证,特殊职业每年都要盘点几次,第一天早上七点多开始到下午三点结束,晚上八点前到岗到第二天早晨六点,回去睡一觉第二天晚上八点再来到第三天早上六点,排班时间都不长但是上班时间永远都超过,偶尔无所谓经常是这样,我不知道这符合劳动法规定么?谢谢律师了!
2016-03-26 12:06 ask201……(陕西-宝鸡)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6-03-26 13:52
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可以要求加班费,单位拒绝的,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具体做法如下: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然后,你再申请劳动仲裁。这样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除应足额支付你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加付相当于拖欠工资25%的赔偿金。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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