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问题 我是09年毕业生,2月16号的时候去一家公司实习,口头约定实习期三个月,三个月后,仍未签劳动合同,待到我毕业(7月)后仍未签,且无任何保险等,九月初我辞职了,并未结清一个月工资(因为是压一个月的),现在9月末我被通知,压的那个月的工资里需扣除工作服的费用,好纳闷啊,工作服都已经交上去了,再给我我也没用啊,我想知道我该怎么办?劳动法说他们这样不对,但是他们就这样了,明摆着欺负人了,难道我只有这样被欺负么(具体点)他们发工资也没工资条的,只给现金。。。。谢谢帮忙!
2009-09-28 13:35 旦旦(浙江-宁波)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钱亚芳律师 2009-09-28 14:42
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