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合同的问题请教 我打算租一处房子,房东为确认我有心租,在签合同前让我先交了200块押金(没有任何收据),后来房东合同上说必须租满一年,租不满则200块不退还,还要另付违约金,而我只赞同三月签一次合同。如果我不打算签这份合同而房东又不退还我200块钱,我该怎么办?
2009-09-24 22:16 miaoyu……(浙江-杭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9月25日 08时57分
您在交押金之前应该先跟房东把合同主要内容包括租赁时间协商好,觉得可以接受并确定要租房子后才能交押金,而且这个押金在租赁正式确认下来后是算作部分租房款的。这个房东自己也有问题,没有把押金说清楚,似有故意之嫌。你跟他再协商下。起诉太不划算了,为了两百块钱
2 滕月辉律师 2009-09-24 22:20
协商不成,只能起诉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