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合同违约问题,急!!! 有个重大问题想咨询一下大家,我是通过中介去租房子,本人想咨询的是我们跟房东签订合同租房是一年,现在租差不多3个月,但由于工作的调动,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一年房租,但压拉1900押金,愿意承担违约金,但违约除了扣押金之外,剩下的水电费管理费和超出的几天房租费用等是否还要还清,能不能在押金扣,如果直接走人不还清水电费等,不要押金是否要负法律责任
2011-01-13 16:16 JodyCh……(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1-15 11:30
押金一般并不是违约金,违约金要在合同里明确说明且不能过高,法律不支持过高的违约金。
理论上来说,你们应该付清水电费及房租,对方扣除违约金后退还你们相应押金。
至于你所担心的,如果你们直接走,而房东觉得你们还欠他钱,要追究你们的责任的话,应该去法院起诉你们要求支付。
理论上来说,你们应该付清水电费及房租,对方扣除违约金后退还你们相应押金。
至于你所担心的,如果你们直接走,而房东觉得你们还欠他钱,要追究你们的责任的话,应该去法院起诉你们要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