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单位地址变更而终止合同是否能得到补偿 市政府需要收购用人单位地块进行开发,用人单位需搬迁至新的地方。本人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已于此单位工作40年。然而本人不希望跟随用人单位去新的地方工作,希望结束合同。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能够得到补偿?
2009-09-18 22:15 pigtra……(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9-18 22:18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给补偿。
2 110网律师 2009-09-19 16:06
关键问题是:新搬迁的地址在哪里?原单位地址在哪里?这个涉及到是否构成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的变更,若属于变更,你不愿意去,可以得到补偿,若不是,你提出结束合同,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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