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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解聘孕妇
国企解聘孕妇 我是一个国企的员工,因为经营不善,公司就借考试之名说全员解聘,并录取考试前面17名员工,公司是6月4日组织考试而我是6月9日生下一小孩,因为本人考试没有进入前17名,公司就说帮我延伸一年的合同,也就是说一年以后就解聘我,以前的合同我是1400一个月的,但自从考试后公司17名员工就全体涨工资到最低2000元一个月,我想问下本人这样的情况应该要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是不是应该和其他员工享受一样的工资和福利?我的经济补偿金有应该有多少呢?
2011-09-06 17:38 何伟伟(广东-清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07 09:44
你好,就你所述情况:

1、如果合同自然终止的,你方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以你本人的工资为标准计算,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3、因你方所述情况较为简单,上述仅是初步分析,供你参考。如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并需要我们为你提供法律处理方案的,可以当面咨询或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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