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在某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半年被辞退 律师您好:2009年11月至2010年5月我在某公司工作,公司以试用期为理由一直拖延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于2010年5月把我辞退,我想了解一下该公司是否应按劳动法赔偿我双倍工资和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2010-05-18 14:32 591370……(内蒙古-赤峰)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5月18日 16时17分
首先要确定公司有无和你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如果没有书面合同,那也不存在试用期,从你进单位为止就是正式劳动合同期,单位如果要辞退你,应该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并且还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否则还要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未签订书面合同,从进入单位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0-05-18 15:39
因为在试用期,所以单位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