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工作6年,被公司辞退,公司说只按佛山最低标准工资(1100元/月)经济补偿金给我? 佛山工作6年,被公司辞退,公司说只按佛山最低标准工资(1100元/月)经济补偿金给我?这合理吗? 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应该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实收工资的平均工资(包括每个月结算的提成,年终奖,不含社保补贴)?谢谢
2011-08-23 23:41 CXZJEN……(广东-佛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健雄律师 2011-08-24 08:06
你的说法是对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1-08-24 09:32
不对,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本人工资应按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含提成,年终奖,社保补贴
3 110网律师 2011-08-24 10:06
按照实际工资计算的的。
4 陈健辉律师 2011-08-24 11:03
不合理,应当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实收工资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