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七年,公司变更工作性质,现协商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给的答复是:按最近十二个月实发工资的平均,补发七个月工资。
请问是否可以要求额外补偿;
另外是应该按应发工资补还是实发工资补;
这个补偿的钱是否要扣税?
请问是否可以要求额外补偿;
另外是应该按应发工资补还是实发工资补;
这个补偿的钱是否要扣税?
2009-09-02 12:07 xinxin……(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马国华律师 2009-09-02 12:15
可以要求额外补偿; 应该按应发工资补 ;
这个补偿的钱不扣税。
这个补偿的钱不扣税。
2 110网律师 2009-09-02 12:20
应该按实发工资补偿,至于是否有额外补偿,要根据合同和具体情况而定,既然是协商解除,也可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看是否有其他补偿。
3 孙新律师 2009-09-02 12:44
按实发工资补偿
4 110网律师 2009-09-02 12:47
应当按照应发工资补偿,经济补偿金是不用交税的。
5 110网律师 2009-09-03 10:17
应发工资。
要写明是谁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若还有疑问或需律师帮助,可直接电话咨询我。 (Q:961451933)
要写明是谁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若还有疑问或需律师帮助,可直接电话咨询我。 (Q:961451933)
6 110网律师 2009-09-04 17:53
不需要缴税,按照最好不要写协商同意解除合同,这样要求不到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