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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员工劳动关系后怎么经济补偿的问题
关于解除员工劳动关系后怎么经济补偿的问题 尊敬的律师们:
   我单位现因经营困难,需解除一部员工的劳动关系,大体情况如下:
   这些员工是2009年7月入厂,后经股份合作更改法人,2015年1月起为上市后又进行法人更改。其间,员工工资几次调整,工资经历由1800元,2200元,4320元三个阶段。
   问题:
     1、这些员工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2、这些员工的经济补偿工资基数怎么核定?
     3、这些员工能不能因合同终止,向单位提出违约补偿要求?
  以上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支持吗?
 
谢谢
2015-11-25 11:51 545(四川-攀枝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年11月25日 11时52分
你好,1、从2009年开始算。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3、对方是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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