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7年参加工作,从事有危工作,每天工作12小时,现公司车2015年12月份要终止合同 我2007年参加工作,从事有危工作,每天工作12小时,现公司车2015年12月份要终止合同,请问我应怎样得补偿?
2015-11-14 16:11 ask201……(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颜培卿律师 2015-11-14 16:17
是合同到期,还是公司解除?
2 110网律师 2015-11-14 16:59
你应该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支付加班工资
相关法律问题
2007年参加工作,从事高危工作,每天12小时工作时间,到2015年12月被公司单方解除合同
1个回复我和公司签合同是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但是公司还是让我每天中午在公司上班,从九月初我就跟老板说我
2个回复还有一个问题。我和公司签的合同是每天8小时一星期六天,可我实际工作每天9
9个回复律师~你好!请问一下……我进公司三年了~合同上工作时间八小时单休~其实是每天十二小时~半个月一倒班
0个回复我在公司签订了非全日制合同,合同是每天工作2,3个小时,实际上我是全日制的工作
0个回复是这样,原先我们合同上工作是每天8小时,现在公司要我们干12小时
0个回复2010年10月份进入某国有企业,从事检查工作至今,和我签合同的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
3个回复我是1名保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上是8小时,可我每天工作12个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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