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服从安排的员工,企业应如何确保自身利益 各位律师好,我是一个软件公司企业的企业主。事情如下:
我公司四月份承接外地项目(项目周期3个月到四个月),招聘两名员工赴外地工作,合同上并未写工作地点,但已经事先打招呼,并且提供适当的出差补助。
在项目最后的期间(最忙的时候),其中一名员工,在未和经理确认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岗位,回到其所住城市。
请问:
1、本企业是否能够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该名员工。
2、如果辞退,是否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谢谢!
我公司四月份承接外地项目(项目周期3个月到四个月),招聘两名员工赴外地工作,合同上并未写工作地点,但已经事先打招呼,并且提供适当的出差补助。
在项目最后的期间(最忙的时候),其中一名员工,在未和经理确认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岗位,回到其所住城市。
请问:
1、本企业是否能够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该名员工。
2、如果辞退,是否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谢谢!
2011-07-03 00:40 im286(北京-朝阳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7-03 07:43
您好!
可以给付一个月的补偿金,然后辞退。如需帮助可以电话咨询。
可以给付一个月的补偿金,然后辞退。如需帮助可以电话咨询。
2 李同红律师 2011-07-03 09:03
你好,私自离岗属于工作当中的重大过错,可以以此为由辞退,并可以不给赔偿金
3 孙新律师 2011-07-03 19:18
如果由此而给贵公司造成了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4 陈晓云律师 2011-07-03 21:19
如属过错,可不给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