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理由开除员工 我在某公司上班2年零6个月了,因公司叫忙又缺工人就叫我加班说给我加班费,但发工资后发现没有发加班费我就向公司负责人要这个加班费,在我向告诉要加班费时争吵了起来公司就要开除我。请问这样的开除员工合理吗?我可以什么权利来维护自己应得到的补偿。
2011-06-23 10:10 rsJ7836(重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1-06-23 10:12
不合理,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2 陈晓云律师 2011-06-23 10:33
不合法,有权要求继续上班或单位给予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1-06-23 10:38
不合理,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