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理由开除员工 我在某公司上班2年零6个月了,因公司叫忙又缺工人就叫我加班说给我加班费,但发工资后发现没有发加班费我就向公司负责人要这个加班费,在我向告诉要加班费时争吵了起来公司就要开除我。请问这样的开除员工合理吗?我可以什么权利来维护自己应得到的补偿。
2011-06-23 09:58 DDq4415(重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贾金勇律师 2011-06-23 10:10
要求支付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
2 陈晓云律师 2011-06-23 10:30
不合理,可要求继续上班或给予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