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您好,
我们是一家合资企业,近期有几名员工休病假,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交病假条,请病假。我们几次与这些员工联系,但他们不是不接电话就是说在外地,不能来公司。病假条都是由他人代交的。我们想按旷工处理这些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给补偿金。请问我们这样做是否合法。
另外,如果我们在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病假条必须由本人或直系亲属交给公司,其他人不得代交,否则按旷工处理。请问是否妥当。
谢谢。
我们是一家合资企业,近期有几名员工休病假,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交病假条,请病假。我们几次与这些员工联系,但他们不是不接电话就是说在外地,不能来公司。病假条都是由他人代交的。我们想按旷工处理这些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给补偿金。请问我们这样做是否合法。
另外,如果我们在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病假条必须由本人或直系亲属交给公司,其他人不得代交,否则按旷工处理。请问是否妥当。
谢谢。
2009-08-01 08:41 cmqwzh(吉林-长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8月01日 11时04分
在医疗期满,劳动者仍不能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但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8-01 09:27
要看具体材料才能确定,可以解除合同,给予补偿。
3 孙新律师 2009-08-01 09:45
可使用“一对一咨询功能”向我咨询。
4 孙新律师 2009-08-01 12:48
不合法、不妥当。